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行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3-18  来源:本站  浏览量:269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行动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医院、省属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各医院:

  为落实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推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国卫规划发 [2018]2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50号)落地见效,促进“大病不出县”工作目标实现,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全省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成果带来的实惠。现将有关具体行动措施通知如下:

  一、看病就医更省心行动

  1.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改造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候诊提醒、智能导诊分诊、检查检验报告推送、院后随访等线上服务,让患者少排队、少跑腿。

  2.充分发挥“辽宁健康通”12320健康服务预约挂号平台应用功能,增加网上预约号源比例,实现号源共享,缓解患者挂号难问题。三级医疗机构进一步增加预约诊疗服务比例,预约时段精确到1小时以内,并优先向医疗联合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预留预约诊疗号源,推动基层首诊,畅通双向转诊。

  3.允许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实体医院基础上发展互联网医院,在确保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的情况下,积极为患者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以及随访管理和远程指导,逐步实现患者居家康复,不出家门就能享受优质高效的复诊服务。

  4.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移动护理、生命体征在线监测、家庭监测服务,推进智能医学影像识别、病理分型和多学科会诊以及多种医疗健康场景下的智能语音技术应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二、支付结算更便利行动

  5.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优化院内支付流程,改善结算模式,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自助机具、手机客户端等多种途径,为患者提供多种在线支付方式,减少窗口排队现象,让患者就医支付结算更便利。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移动支付等“一站式”结算服务。

  6.加强与医保部门合作,推动居民健康卡(含电子健康卡)、医保卡等多卡通用、脱卡就医,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推进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动共享患者就诊信息、医保基金结算通道,促进实现患者自费和医保基金报销便捷支付。

  7.充分利用辽宁省商业医疗保险结算卫生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的快速对接,为商保参保患者提供线上理赔,使商保患者理赔更便捷。

  三、用药服务更放心行动

  8.医生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允许为复诊患者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加强药学部门信息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推进“智慧药房”建设,实现处方系统与药房配药系统无缝对接,方便患者及时取药。线上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

  9.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要加强用药衔接,对向基层医疗机构延伸的处方进行在线审核。二级以上医院的临床药师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合理用药指导,并指导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10.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借助信息技术实现中药饮片代煎与配送服务,解决患者煎药不便、取药难的问题。

  四、公共卫生服务更精准行动

  11.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信息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联通整合。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逐步实现老年慢性病在线管理,开展个性化健康评估、监测预警、用药指导、跟踪随访、健康管理等服务。

  12. 创新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推进母子健康手册信息化,为妇女儿童提供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管理和监测,推进数字化接种门诊服务,提供在线预约和查询服务。

  13.充分利用辽宁省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抓好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核心指标的数据分析、质量控制等信息管理,精准做好随访评估、分类干预等工作。

  五、家庭医生服务更贴心行动

  14.加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推进网上便捷有效签约服务,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加强上级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支持,探索线上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群众对家庭医生的信任度。

  15.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加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提升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二级以上医院要建立签约转诊患者绿色通道,通过信息化手段丰富家庭医生上转患者渠道,提供优质转诊服务。

  16.推进“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养结合工作的有机融合,鼓励发展网约护理、网约家庭医生、网约家庭药师等服务,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病随访、延伸处方、健康管理等服务,推进家庭医生服务模式转变,改善群众签约服务感受。

  六、远程医疗全覆盖行动

  17.鼓励医联体内牵头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中心,向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超声、远程查房、远程监护、远程培训等服务。2019年,“大病不出县”试点县实现远程医疗全覆盖。2020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省所有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并逐步覆盖有条件的村卫生室。

  18.推动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的实时查阅、互认共享,以及在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的授权使用,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急慢分治、双向转诊”,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

  19.加快推进“健康辽宁影像云”项目建设进度,构建省、市、县远程影像云平台,联通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在全省普遍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与会诊的远程影像服务新模式。

  七、检查检验服务更简便行动

  20.加强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二级以上医院要健全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整合院内各类信息资源,实现集中统一预约检查,提升医院管理效率。到2020年,三级医院要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与协同应用。

  21.加快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与区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2019年,实现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与省、市平台互联互通,并按省平台接入标准规范上传医疗健康数据。积极推进区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现医联体内电子病历、健康档案等信息共享,避免患者重复检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八、健康信息服务更普及行动

  22.推广应用居民电子健康卡,与实体居民健康卡绑定,实现持居民电子健康卡或实体居民健康卡在区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一卡通”,持卡可在任一医疗机构挂号就诊、检查检验、信息查询等。

  23.加强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到2020年,实现电子病历、公共卫生服务信息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关联,全方位记录、管理居民健康信息。居民可便捷查阅本人诊疗、体检、健康档案等信息,更好地进行自我健康管理。

  24.鼓励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健康咨询信息平台,规范互联网上医疗健康信息内容,为居民提供安全可靠的“互联网+”健康咨询服务。

  25.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手机APP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三减三健”信息推送、健康知识查询等便捷服务,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九、应急救治服务更高效行动

  26.联合区域内医疗机构构建包含脑卒中、心血管病、危重孕产妇、外伤等急救流程的协同信息平台,做到在院前急救第一时间识别病情,分诊转院。

  27.二级以上的应急救治中心应当与院前急救机构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

  28.有条件的医院要加快院前急救车载监护系统与区域或医院信息平台连接,加强患者信息共享、远程急救指导和院内急救准备,实现院前与院内的无缝对接。

  十、政务共享服务更惠民行动

  29.进一步加快省、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政务共享交换平台对接互联,按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要求,将出生医学证明信息、死亡医学证明信息、全员人口统筹信息等系统接入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提供数据共享交换服务。

  30.推进“互联网+政务审批”,卫生健康政务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实现“一网通办”、“至多跑一次”。

  31.全面推行生育服务网上登记以及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审批等“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快捷办证、查询信息、了解政策。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定时间点、路线图,确保各项便民惠民行动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推进医疗健康服务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利用互联网技术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更多、更高效的便民惠民服务,增强就医获得感。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